1、中外合资企业: 中外合资企业,指国外投资者(包括港、澳、台投资者)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》等有关法律,在中国境内与国内企事业单位共同投资设立的。
2、办理中外合资企业所需提供的资料: 1)企业名3个以上; 2)注册资金、出资比例、确定经营范围; 3)投资公司董事会决议原件;
4)中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发照机关备案章
5)中方由上级单位或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6)企业登记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; 7)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,投资者境外的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一式二份,公司章程(经当国所在公证机关公证后交由我国驻当国使(领)馆认证,若当国与我国无外交关系,应交由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(领)馆认证; 8)法人代表、董事会成员证件原件、复印件及相片四张; 9)住所证明(生产型:厂房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或自有房产证,要求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、20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厂房;非生产型:写字楼的房地产租赁合同原件一式二份或自有房产证,要求:以股东之一姓名租用、30平方米以上、租期一年以上、用途为办公); 11)消防、环保批文证书(仅生产型企业需要); 12)可行性报告。
3、办理程序: 委托书→签署协议→交付定金→查名→特殊行业前置审批→办理外经委批文→办理工商执照→到公安局指定机构刻印章→申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→办理国税、地税税务登记证→交余款。
4、服务内容: 立项批文7份 // 公司章程2份 // 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正副本//利用外资统计制度及手册//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//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私章各1枚//刻章登记卡//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正副本、IC卡//国税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、税种核定通知书//地税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//外汇登记证及外汇业务核准件//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//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//财政登记证正副本、登记表//生产型项目还包括:环保批复文件1份//鼓励性项目还包括:鼓励项目确认书2份。
5、后续服务:开户(纳税专户、结算户等)、购发票、申请一般纳税人、做账报税、年审、财务税务规划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