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立公司后,便可以申请辨理分行。有两种情形下要办理分行﹕
当分行与总行地点不同,便要申办分行。分行数目不限,但每个不同地点要独自申请一个分行商业登记。
如你要注册一间有限公司的名字已被人注册,而你又已用了这商号多年,办法就是先注册一间有限公司,名字不拘,然后再以你喜欢的名字申请分公司。但分公司名字后不可加「有限」两个字。例如你要注册的是「万佳国际有限公司」,而这名字已被人注册,所以先随便注册「XX有限公司」,再申请分行「万佳国际公司」。但法例规定所有公司招牌、单据、印章都要写成﹕「万佳国际公司 全资附属XX有限公司」。否则便失去有限责任的权利了。
但有部份分行名称须与总行名称相同才可申请﹔例如﹕基金会、委员会等。这都是防止一些不法之徒利用这些公司名称向公众冒称慈善机构,骗取捐款。
申请分行只需向香港税务局办埋。本公司可代客户办理,收费公道。 |